泸州市社保工作立足惠民生举措,聚焦主责主业,通过做优“四心”式服务,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,全市社保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助企纾困发展省心。为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,泸州市持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、失业保险费率政策,预计全年降低工伤保险费7700万元,失业保险2.35亿元,落实三项社保费缓缴金额近3000万元。全力推出“先缓后批”“即申即享”等做法,企业可以邮寄提交、现场提交、网上办理等方式办理缓缴,确保全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享尽享缓缴社保费政策红利。截至11月底,全市缓缴社保费户数2355户,缓缴金额5131.29万元。
全民参保生活安心。依托最新人口普查数据,通过“精准筛查、精准宣传、精准服务”三项举措,激发全市广大企业和员工参保热情、强化参保缴费意识。重点关注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、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,开展针对性的扩面宣传。预计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99万人,发放养老金146.25亿元。
经办提质服务用心。紧紧围绕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根本任务,进一步优化窗口经办服务水平。一是综合业务一窗办,深化“一件事一次办”集成改革,设立综合窗口5个,实行“综合柜员制”服务模式,推动关联事项“打包办”。二是高频事项提速办,对群众办事的高频事项全面梳理,逐一分析,简化流程,精简材料,解决堵点、痛点、难点问题,提高办理效率。三是转移、认证网上办,拓展线上办理途径,群众和单位少填表、少等候、少跑腿,甚至零跑路。四是特殊人群上门办。针对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有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,开展上门服务,积极推进社保经办服务进单位、进村社,推行预约服务、代办服务、上门服务、自助服务。
强化监管养老放心。为当好社保基金的“守夜人”,保护好老百姓的“养老钱”“保命钱”。泸州市率先在省内建立四部门联合惩戒机制,定期共享数据,有效防止养老金冒领。将基金安全“把关口”提前,同市检察院签订信息共享协作办法,防止因司法程序时间过长,信息共享时已发生基金损失的风险。实施联合惩戒信息共享以来,共接收疑点数22255条,涉及数据6811条,追回违规发放待遇80.7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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